【裸照勒索】兩男涉裸照及影片勒索女子200萬 事主供稱擔心影響工作前途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27 17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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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男涉以裸照及影片勒索女子200萬,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兩名男子涉以性交片段勒索片中女子200萬元,兩人同被控一項勒索罪,其中一人被控欺詐罪,兩人否認控罪,案件今(28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法官就本案頒令傳媒不得報導任何可識別為事主身分的資料,包括其職業、與被告的關係等,以避免司法公正受損害的實質風險。事主X 供稱涉案片段於多年前拍攝,坦言想不到有人會以這些材料勒索她。

兩名被告匿名,分別為代號W.Y.L.M 及K.D.D.H.,兩人被控於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間在香港,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200萬港元。W.Y.L.M另被控1項欺詐罪,控罪指他於相同日期內,向X虛假地表示,會就在任何外置儲存裝置的全部涉案資料,提供刪除的證據,並不會保留,任何涉案材料,意圖欺詐而誘使X交出200萬港元。

案件今開審,控方傳召事主X作供,法庭職員以屏封包圍證人席,犯人欄外亦貼滿紙張,令公眾及被告不能看見事主。

X在庭上供稱,2019年收到由次被告寄出的電郵,她指覺得被威脅,感到非常害怕,害怕身邊的人及公眾知悉事件,影響工作前途。X曾在透過電郵向次被告要求取得該些影片及相片。X在同年8月收到首被告發送給她,在多年前拍下的1段影片及3張相片。X稱曾著首被告刪除,她坦言想不到有人會以這些材料勒索她。

X供稱向律師尋求協助,及後收到次被告的電郵,指次被告難以保證該影片及照片,不會像2008年陳冠希淫照事件般,意外地公開。X取得影片及照片後,將重要部位打格,儲存在外置記憶體並內交給警方。

雙方同意案情指出次被告擁有法律學位,代表X的律師與兩名被告於2020年1月2日會面時,兩名被告隨即被捕。另外,事主曾就事件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案件明(29日)續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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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